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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思想转变到行动转变——北京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逻辑思考与探索实践

[导读]:2019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导读】
2019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并于2019年5月9日以中办【2019】18号正式印发了该文件(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标志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顶层制度设计已经完成,如何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这一重大决策部署,需要我们深入思考、探索实践。​
  序言
 
  2019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并于2019年5月9日以中办【2019】18号正式印发了该文件(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标志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顶层制度设计已经完成,各地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工作已经列上日程。文件明确,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生态文明背景下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这一重大决策部署,需要我们深入思考、探索实践。
 
  一、生态文明转型背景下空间规划的逻辑起点
 
  人与自然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原始文明阶段,人们主要依靠简单的采集狩猎在大自然中获取生存资料,人的生存依赖于自然。在农业文明阶段,随着新石器、铁器等工具的使用,人类开始改造自然、征服自然。在工业文明阶段,工业革命和技术进步带来的规模化生产使得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人类对地球资源的消耗也在逐步加大。后工业化时代出现的环境污染、气候变暖、生物物种锐减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已经逐步危及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如果再延续以过度消耗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为基础的发展方式,未来地球将不能继续承载人类文明的延续。从人类依靠自然、征服自然、破坏自然到反过来自然危及人类的生存,人类文明演进的过程,其实就是人和自然关系不断调整变化的过程。而今天我们倡导的生态文明就是继工业文明之后的一种新的文明境界,是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宗旨,倡导建立一种可持续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生态文明强调的是人的自觉自律和自我约束,追求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相融共生。
 
  当前,我们正处于从工业文明到生态文明的历史转折点上。我理解,从工业文明到生态文明,是在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调整,其实质是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无限消耗、对自然空间的无限扩张到自我克制和自我约束,最终的目的是回归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同时,由于人对美好生活的更高追求,最终的目的是实现自我约束下的更高质量、更高品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也就是,以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可能的回报产出,以少的自然扰动获得最大的发展效益。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打破惯性的扩张式发展的思维惯性和传统路径,转变发展方式。自我约束、转型、转方式,将是当下这个历史阶段的关键词。
 
  在这样的关键节点,国家层面,提出了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印发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文件,将空间治理上升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空间层面强调发展中的自我约束。城市层面,十九大前后国家分别批复了北京、上海两个城市总体规划,北京减量,上海不增量,均是通过空间约束倒逼发展方式的转变,均在批复中要求两个城市去探索超大城市集约高效发展的新路径,为全国其他城市起到示范作用。前者是对全国的统一要求,后者是树立城市样板在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党中央高屋建瓴的谋篇布局中,我们可以体会到,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必须站在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型的这个大的历史节点上看,必须站在国家转变发展方式的大背景下来看,必须放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大框架下来看。这样,我们就能够清晰的理解,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即通过对空间资源的紧约束,去倒逼发展方式的转型;是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即通过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资源投入产出效益,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是高品质生活的需要,即强调以人为本,在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础上,为人提供更高品质的生活供给和生态产品,包括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舒适的环境、宜人的气候等;是高水平治理的需要,就是在时间维度对空间进行治理管控,及时调整和解决发展过程中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等方面不平衡、不匹配的问题。
 
  二、国家治理体系中空间规划的价值导向
 
  空间治理是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针对后工业化时期的空间过度扩张而言,空间治理则是极其重要的治理手段,而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治理的基础。中央及时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通知,自然资源部近日又印发了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其中几个重要的价值导向包括:
 
  一是空间约束
 
  《若干意见》中要求“落实国家安全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明确空间发展目标,优化城镇化格局、农业生产格局、生态保护格局,确定空间发展策略,转变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式,提升国土空间保护质量效率。”未来的国土空间规划要设定人口、用地、资源等天花板约束指标和生态保护、生态安全等方面的底线约束指标,以空间约束引导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格局的统筹优化,以尽可能少的要素投入获得尽可能大的回报产出,倒逼发展方式的转型,以人口、资源、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平衡,促进高质量、高品质和可持续的发展,确保国家战略和长远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是空间协调
 
  《若干意见》中要求“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协调解决过去“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审批流程复杂、周期过长、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未来的国土空间规划将通过推动多规合一,促进部门协同,形成各个部门共识的一张基础底图、一本规划和一套管控机制,以此为基础,统筹政府、社会、公众同心同向,朝着共识的规划目标去集体行动;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从产业、科技、交通、能源、水利、市政设施等方面实现区域合理分工、有序衔接,促进城乡统筹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整体保护与发展,推动回归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是空间保障
 
  《若干意见》中要求“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做好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家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国家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 未来的国土空间规划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建设与非建设之间的关系。要保障国土安全空间,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应性“双评价”为基础,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消耗上限,维护生态安全和国土安全;要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合理配置土地发展权,在一张基础底图上明确哪儿保护,哪儿开发,哪儿管控,哪儿治理,哪儿留白,并通过土地综合整治保障土地发展权的合理落地并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
 
  四是空间治理
 
  《若干意见》中指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坚持人民为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国家战略有效实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未来的国土空间规划,在对自然生态本底进行保护的前提下,要按照规划的目标方向对未来时间轴上随时可能出现的各种需求,尤其是人的需求,进行及时响应,也要对工业化后期城市扩张带来的城市过度蔓延、生态退化、交通拥挤等大城市病进行治理和修正。治理是一个持续的行动过程,空间治理则是针对一定空间范围内现状时点人与自然之间不平衡、不和谐的情况采取持续行动,使这个空间内经济、人口、环境逐渐趋于平衡协调的过程;是引导优化三生空间,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
 
  三、北京国土空间规划的体系框架
   
  1、北京自身的考虑
 
  2017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批复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为北京未来发展明确了“四个中心”的战略定位、“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发展目标,确定了人口总量上限、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三条红线,以及用地减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底线约束要求;批复中也为北京提出了“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硬约束,切实减重、减负、减量发展,实施人口规模、建设规模双控,倒逼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城市功能优化调整”的要求。为了落实好这版总体规划,北京在国家层面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同时,也从实施落实总规的需求出发,同步研究构建了包含空间规划编制体系、规划实施体系、规划运行体系和规划监督体系的闭环工作体系。过程中,密切关注国家层面的体系构建并努力与其衔接,形成的成果已经纳入到了今年4月修订的《北京城乡规划条例》之中。
 
  一是建立了分层分级分类分区域的空间规划编制体系
 
  逐步形成了由三层四级空间规划组成、由若干专项规划支撑,以及各类分区用途管控办法补充的的全域覆盖、多规合一的空间传导体系。
   
  “分层”是按编制深度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三层进行逐层深化,其中城市总规定城市发展的战略目标和约束指标,侧重于战略统领和把控方向;分区规划作为区级总规,将总体规划的目标指标分解到各区,侧重于定总量、定结构、定政策边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开发边界进行划分,城市开发边界以里编制街区控规,边界以外编制乡镇域规划以及实用型村庄规划,作为指导规划实施的依据。“分级”是与事权管理对应,分为市、区、镇、村四级进行逐级传导,市级总体规划由市委、市政府组织编制,分区规划由各区委区政府组织编制,乡镇域规划原则上也是由所属区委区政府组织编制,村庄规划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分类”是分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街区控规和地块控规)、专项规划、特定地区规划和城市设计等规划类型,按照总规确定的城市空间结构,不同地区根据不同特点和不同需求选择不同的编制类型和编制深度,其中核心区和副中心直接编制控规,中心城、多点地区、生态涵养区编制分区规划后再在分区规划指导下编制中心城、新城地区的控规,两轴(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中轴线及其延长线)直接编制城市设计,而专项规划应该是一个动态深化的过程,城市设计贯穿于各级各类规划编制的始终,为总规、分区和控规等各层级空间规划提供支撑并与其进行空间协调衔接。“分区域”是在分区规划基础上,城市开发边界以里根据城市空间结构,分别编制核心区控规、中心城控规、副中心控规、多点平原新城控规和生态涵养区新城控规,作为引导城市更新、城乡统筹、美丽乡村等实施路径的空间基础;城市开发边界以外按管理边界划定村庄、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域保护区、林地保护区、生态混合区和自然保留地等不同用途分区,作为用途分区管制、空间整合、生态修复等的空间基础。
 
  二是建立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有机结合的空间规划实施体系
 
  通过在规划时间轴上设置完整清晰的制度性安排,在各个阶段性节点环节统筹把握规划整体性和实施分散性之间的关系,逐步形成了上下结合、市区互动、部门协同、适应变化的规划实施管理机制,使总体规划目标要求和价值导向在适应发展变化、解决各种变量问题的规划实施过程中得以有效传递落实。
   
  通过市级层面组织滚动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空间实施计划,加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主动引导,确保各区政府、各部门在近期和年度项目安排、财政投入、土地投放、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生态修复以及政策制定等方面与总体规划的空间布局、功能结构、减量提质等要求匹配协调。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空间实施计划合理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和城乡统筹单元,区级层面组织动态编制规划实施单元规划,统筹单元内建设空间与非建设空间、增量使用和存量更新、资源使用和实施任务、功能结构和质量品质、成本控制和分摊、实施方式和时序等方面内容,将规划要求与实施需求有机结合,作为实施城市更新和土地资源整理、生态环境修复的工作基础和重要依据。巩固北京营商环境改革成果,依托“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工作机制,以规划实施单元规划为基础,综合考虑实施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和诉求,并发挥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作用,从空间布局、用地减量、规模管控、城市品质、支撑条件等方面进行校核,提前研究策划具体项目的主体资格、项目选址、成本控制、实施周期等形成规划综合实施方案,作为制定项目计划、进行项目许可的工作依据。
 
  三是制定各级各类技术标准和政策法规,同步建立规划运行支撑体系
 
  结合新版总规实施,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北京市土地资源整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集体建设用地减量和集约集中利用的有关意见》、《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负面清单》《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同时为了给总规实施提供制度性保障,我市组织修订了《北京城乡规划条例》,将新版总体规划提出的新思想、新理念和新要求纳入其中,明确了全域管控、分级管理、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体系,赋予城市设计以法律地位,提出了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城市更新模式等新的工作要求,也固化了营商环境改革的一系列成果。结合分区规划编制,我市在规划编制启动之初即组织研究制定了全市统一的分区规划技术要求和成果规范,统一了规划文本框架、图纸内容、指标体系及数据库标准等,先后下发各类技术标准规范78项,并汇编形成完整的《北京分区规划技术要求和成果规范》,其中两规合一用地标准已经上升为北京地方标准;与规划编制审批同步,市级层面又及时启动了分区规划配套管控规则,其中市级预留建设用地指标使用规则和两线三区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印发全市执行。下一步,结合下层次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监督,还会出台各类技术标准和配套管控办法,最终形成一套成体系的、相互支撑衔接的规划维护运行规则。
 
  四是在总规实施过程中加强全过程管控,逐步了形成事前统筹组织、事中督查督导、事后体检评估的规划监督体系。
 
  总规批复后,市委市政府立即组织成立了总规实施专班,将规划内容细化分解为102项工作任务,明确了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通过发挥各区、各部门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总体规划的实施落实。总规实施过程中,总规实施专班联合市委督查和市政府绩效考核部门共同加强对规划实施各项任务的全过程督查,对于规划执行过程中是否偏离预设目标、规划路径是否有效、规划执行是否有力等进行跟踪预警,以督查体现规划实施的控制和引导;将规划确定的人口结构优化、空间约束目标、人居环境建设、生态修复情况等涉及民生、环境的长效目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以考核机制促进规划实施与执行。总规实施一定阶段后,按照总规中明确的“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工作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体检评估和研判预警,确保实施的阶段性结果与规划目标之间的一致性;参照体检评估结果,针对性的修改规划实施的阶段性要求、措施政策、时序进度,以确保规划实施趋势、规划实施过程结果符合规划方向。
 
  2、与国家要求的衔接
 
  2018年5月中办发【2018】44号文明确了国家层面的规划体系,以及国家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之间的关系。2019年5月中办发【2019】18号文进一步将国土空间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和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三种类型,其中我市涉及三级(省市级、市县级和乡镇级)三类。
 
  关于总体规划
 
  包括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乡镇域规划,一级管理、一级事权对应一个规划,与国家要求保持一致。其中,城市总体规划暨省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暨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均编制到总体规划深度;乡镇域规划暨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直接编制到控规深度。
 
  关于详细规划
 
  我市与原城规衔接,直接用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概念,且把控制性详细规划分为街区层面和地块层面,其中在空间维度依据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编制街区层面控规,地块控规将在时间轴上依托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结合具体项目实施研究确定。
 
  关于专项规划
 
  我市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市政交通、生态保护、能源供给等各级各类专项规划,对应18号文中特定领域专项规划,如教育专项、医疗专项、住房专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等;特定地区规划对应18号文中的特定区域专项规划,如新机场规划、丽泽金融商务区规划等。同时,城市设计以及规划实施中一系列专项行动计划将来也可以纳入专项规划范畴之内。
 
  在北京(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即为北京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目前正在组织编制的各区分区规划进一步衔接转换后即为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各区分区规划矢量图纸拼合后将形成北京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基础底图。按照我市空间规划体系,副中心控规也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复,核心区、中心城、多点平原新城、生态涵养区平原新城控规,各乡镇域规划、村庄规划,以及36项市级专项规划、若干特定地区规划都在有序推进过程中。在努力构建纵向传导、横向衔接的空间规划编制体系的同时,我市也在同步完善空间规划实施体系、运行支撑体系和监督体系。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我市将进一步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开展双评价和三区三线调整优化,完善国土空间信息平台、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按要求对已有工作成果进行转换衔接和补充完善,形成可以与国家空间规划体系衔接的的北京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四、空间治理体系框架下的规划转型
 
  未来的规划既不是土地利用规划,也不是城市规划,而是国土空间规划。空间治理体系框架下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多个规划进行的高维度的统合协调。作为多规合一的规划,其核心是城规和土规的合一。城规偏向发展扩张,土规倾向于底线约束,国土空间规划则是保护与发展的平衡协调;城规重未来蓝图,土规重现状管控,国土空间规划则是从现状向理想的一个引导和治理的过程。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修复的顶层制度设计,核心是促进空间资源的合理、效率、公平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城市更高质量发展、更高品质生活和更高水平治理,最终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境界。北京的总规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十九大之前批复的唯一一个城市总体规划,也是从增量扩张转向自我约束的减量型规划。总规批复之后,从构建完整空间规划传导体系的角度出发,由市级层面统筹组织、各区委区政府作为主体编制了各区分区规划。
 
  作为我市规划体系承上启下的关键层级,分区规划对上将总体规划的目标、指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对下为下层次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提供指导和依据,横向上与各专项规划有效衔接,纵向上与规划实施有效贯通。这次分区规划将空间约束、空间协调、空间保障、空间治理等价值理念贯穿于规划编制的始终,重点围绕从增量扩张向自我约束、从注重建设向覆盖全域、从各自为政向多规合一、从静态规划向治理过程、从空间维度向时间维度延伸等方面进行了规划转型的实践探索。相较于原有传统规划,有以下几个主要的转型创新:
 
  一是减量约束
 
  分区规划是打底框量的规划,定方向、定总量、定布局、定结构、定边界,对下一层次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起到重要的指导约束作用。此次北京分区规划在落实了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战略定位、发展方向的基础上,从生态底板、规模总量、布局结构和要素配置等方面进行了约束限定,具体包括:通过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控制区,并进一步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落实了总规确定的大的空间格局,对人的开发建设活动在空间范围上进行约束;设定2300万人口上限、2760平方公里城乡建设用地控制线,并对建筑规模总量进行了框定,实现了城乡建设用地现状减量185平方公里、建筑规模规划减量1.5-2.5亿平方米的双减量目标;通过战略留白,包括预留机动指标、划定战略留白用地、弹性预留建筑规模等方式,为城市未来可持续发展预留了空间,也促进了各区实现空间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统筹空间结构布局和三生空间内在联系,规定了各类用地的比例结构,提出了职住用地比1:2的比例要求等,通过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结构,不断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是多规合一
 
  分区规划统筹建设空间和山水林田湖草非建设空间,系统研究了两规合一用地分类标准,首次在分区规划层面划定了覆盖全域的11类国土空间用途分区(表1)。
 
  其中建设空间重点区分管控边界,划定了城镇建设用地、乡村建设用地、特交水建设用地,并创新增设了战略留白用地;非建设空间围绕厘清权责边界,在一张基础底图上落实了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域保护区、林草保护区、有条件建设区等重要用途分区,并创新增加了功能混合区和复合区。对目前阶段难以协调的耕地、水域、林地、各类市政交通廊道设施之间的用地矛盾、管理边界冲突问题,放在时间维度逐步解决。同时,在协调实现城乡、土地规划合一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36个市级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将在动态过程中不断深化多规合一。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分区规划数据库和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建设,在坚守战略目标、底线约束,坚决维护规划价值导向的同时,保持分区规划的开放性,通过深化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乡镇域规划,动态深化各类专项规划,以及在时间轴上组织编制规划实施单元规划、项目综合实施方案等,以打补丁的方式不断深化完善分区规划全域管控的这张基础底图。
 
  三是面向治理
 
  治理是一个持续的行动过程。分区规划从空间的规划延伸到时间的考虑,以原土规现状管控为起始点,以城规理想蓝图为终点目标,分区规划努力成为一个从起点到终点的过程型、引导型、治理型规划。
 
  第一,明晰治理主体。分区规划与事权对应,在块上,按行政辖区由区政府作为主体组织编制,在行政区基础上进一步以乡镇行政边界将全市划定为215个街镇单元;在条上,按部门管理职责划定基本农田、林地、水域等用途分区,解决以往规划批复之后要么多头管理、要么管理出现真空的问题;
 
  第二,引导目标方向。分区规划注重实施过程中的用地减量、结构优化、职住平衡、生态空间系统治理等方面的目标引导,以引导基本农田集中连片为例,针对现状基本农田比较分散的问题,分区规划以现状基本农田用地为基础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同时划定基本农田引导区,通过土地资源整理、拆除违法建设等方式,逐步将周边分散的基本农田通过耕地占补方式置换进入引导区,逐步形成 “大田”“大林”斑块,逐步提升非建设空间的生态质量和品质;
 
  第三,制定运行规则。针对分区规划的几张核心图纸,分别制定了两线三区管控办法、国土空间用途分区管制规则、规划单元划定与建筑规模管控办法、战略留白用地管控办法以及一张图动态维护机制等规划实施运行规则,并结合我市营商环境改革搭建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多规合一协同平台,解决时间轴上随时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四,创新政策工具。针对现阶段难以解决的用地管理边界争议问题,通过创新功能混合用地和复合用地等创新地类,为未来更为妥善的解决问题留有余地,考虑时间轴上的变量因素,通过划定战略留白用地、有条件建设区,以及创新预留机动指标、战略留白用地和弹性管控规模等战略留白管控机制,为规划实施和空间治理留足弹性。
 
  四是引导实施
 
  分区规划强化了规划实施方案和规划实施成本意识,利用规划、土地、地理国情普查、土地变更调查、市场评估土地区位价格、政府投资设施估算单价等多元数据套核,第一次开展了规划实施全域全口径经济测算,并选取当前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政府可支配财力、土地出让回笼资金等现有指标估算各区规划实施能力,测算比对显示,各区规划实施成本普遍高于规划实施能力,普遍存在拆占总量大、占用白地多、国有建设用地拆迁成本高等问题,反映出传统大拆大建的模式已经难以为继、不可持续,必须转变发展方式,探索规划实施的新路径。在此基础上,一方面会同各区根据财政能力和土地整理、供应能力,进一步压缩拆迁成本,调整拆占总量和拆占比、拆建比等实施指标,避免大拆大建的实施模式,积极引导各区妥善处理好规划新增和存量释放的关系,鼓励多用存量、少用增量,先用存量、后用增量,积极探索传统房地产路径依赖之外的低成本实施模式;另一方面根据城市空间结构分析,对不同区域提出了存量更新改造和城市结构优化的不同建议,会同各区合理确定近期实施重点和中、远期分阶段实施任务,下一步将结合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空间实施计划,加强对各区规划实施的空间约束和引导,妥善把握好规划统一性和实施分散性间的关系。
 
  结语
 
  站在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折的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都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在对新时代的转型背景、价值导向和规划逻辑不断思考认识的基础上,北京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规划转型等方面已经做了一些探索和实践。下一步,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后纳入到国土空间规划这个大的体系中来,争取能为全国其他城市提供一些北京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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