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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

[导读]:用地分类是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依据,用地分类的合理性直接影响了与土地相关工作的质量与...
【导读】
用地分类是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依据,用地分类的合理性直接影响了与土地相关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二O一九年四月
   

  1 制定背景

  用地分类是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依据,用地分类的合理性直接影响了与土地相关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2018年初,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两个统一”服务的根本任务。

  今年 1 月 23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会议要求“要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加强协调性,强化规划权威,改进规划审批,健全用途管制,监督规划实施,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2018 年 12 月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会议明确了“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 2020 年全面完成规划期至 2035 年的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为落实“多规合一”要求,为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奠定工作基础,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为基础,综合考虑各行业管理需求,制定衔接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

  2 概念界定

  本用地分类中的“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是指:按照土地实际使用的主要性质或规划引导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形成服务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用地分类体系。

  3 制定依据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TD/T 1023-2010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TD/T 1024-2010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GB/T 50298-2018)
  《林地分类》(LY/T 1812-2009)
  《湿地分类》(GB/T 204708-2009)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建村〔2014〕98 号(1)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报批稿))
  其他用地分类标准

  4 制定原则

  4.1 全域覆盖,城乡统筹

  为适应覆盖城市与乡村全域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应将一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用地纳入统一的用地分类体系中,统筹确定各类用地的内涵与边界,打破空间利用和管理上的二元化、分离化的状态,满足全域国土空间利用的规划编制、用地管理、用地统计等工作的需求。

  4.2 多规合一,分级适用

  根据“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结合湖南省的实际需求,规划用地分类对应建立层级序列,按照归纳相似性、区别差异性的原则,由总体到局部逐级分析,以确定多级续分系统,形成一个上下联系、逻辑分明的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系统,各层级地类划分与空间规划体系各层级相对应,做到用地分类体系的分级适用。

  4.3 面向管理,对接事权

  结合我国政府行政运作的事权体制特点,规划用地分类应以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基础,根据土地实际使用的主要性质和规划引导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明确农用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的边界,明晰各个地类的内涵与范围,使地类划分能够服务于空间规划体系,并系统反应各个规划管理部门的核心管控要求。

  4.4 注重衔接,体现特色

  为确保用地分类的延续性,规划用地分类应适应多个空间性规划合一的特征,与现行分类体系做好衔接,充分对接各部门的用地分类,建立于现行用地分类标准的对照转换关系,避免新旧分类体系无法衔接,防止出现混乱。此外,应当尊重地区差异性,充分考虑湖南的土地资源现状,通过地类的划分、选取以及用地小类的制定,体现地方特色,满足地方规划管理需求。

  5 用地分类思路

  用地分类标准要建立与湖南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相适应,构建涵盖多个层级的分类体系。在用地分类中,在充分对接自然资源、住建、林业等部门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基础上,以土地实际使用的主要性质或规划引导的主要性质为主要分类依据,统筹考虑土地的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对用地类型进行归纳、划分,形成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体系(试行)。本用地分类采用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共五个层级的分类体系,其中一级类 3 个,二级类 15 个,三级类 58 个,四级类 55 个,五级类 60 个。

  6 用地分类和编码

  6.1 用地分类基本情况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的一级类分为建设用地、农用地和生态用地,与现行土地利用规划用地分类方式相衔接,生态用地指除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外具有生态功能的土地。

  二级类对一级类进行细分。其中建设用地分为城镇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共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盐田、其他建设用地;农用地分为耕地、种植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生态用地分为水域、其他土地。共计 15 个二级类。

  三级类对二级类进行细分。城镇建设用地细分为城镇居住用地、城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城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城镇工业用地、城镇物流仓储用地、城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城镇公用设施用地、城镇绿地与广场用地、城镇用地待定用地;村庄建设用地细分为农村住宅用地、村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庄公园与绿地、村庄工业物流用地、村庄基础设施用地、村庄其他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细分为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港口码头用地、机场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共设施用地未继续细分;特殊用地细分为军事用地、安保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文物古迹用地;耕地细分水田、水浇地、旱地;种植园地细分为果园、茶园、橡胶园、其他园地;林地细分为乔木林地、竹林地、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木林地、灌丛沼泽、其他林地;牧草地细分为天然牧草地、沼泽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细分为田坎、坑塘水面、沟渠、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水域细分为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内陆滩涂、沼泽地、冰川及永久积雪;其他土地细分为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其他草地。共计 58 个三级类。

  四级类对三级类进行细分,主要是对建设用地进行细分,如城镇居住用地细分为一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三类居住用地、四类居住用地。共计 55 个四级类。

  五级类对四级类进行细分,进一步细化了城镇建设用地和村庄建设用地,如城镇一类居住用地细分为住宅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共计 60 个五级类。

  6.2 用地分类的使用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的一级类与二级类适用于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三类空间”划定;二级类和三级类适用于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时适用于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主要用地指标的分解下达;三级类和四级类适用于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四级类和五级类适用于市县详细规划及部门专项规划的编制。

  使用本《用地分类(试行)》时,由于数据是自下而上统计,因此不同级别国土空间规划数据统计均可以达到三级地类,但在编制规划以及图面表达上,不同级别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地类细分程度应是不一样的。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以一级类为主,可细分到二级类;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以二级类为主,部分建设用地细分到三级类、四级类;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以三级类为主,部分建设用地细分到四级类;市县详细性规划及部门专项规划以四级类、五级类编制规划。

  6.3 编码方法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采用字母加数字编码,一级类采用字母编码,一级类为 H、A、E,二级类为 H1、A1…E1…,三级类为 H1R、H1A…A11、A21…E11、E12…,四级类为 H1R1、H1R2…,五级类为 H1R11、H1R12…。

  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蒋星祥、曾鹏、唐萍、麻战洪、唐凯,周盼,闻萍,张明,周来剑,李琨)

  参与起草单位: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谭春华,刘建阳,唐智,闵杰君,王超君,彭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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